“這個管理辦法是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國有國法,村有村規,通過一些手段才能治理好社會。大家關註這個事,可以到村裡來看看,在網上瞎說能把社會治理好麽?”
  這幾天湖北襄陽市保康縣馬橋鎮堯治河村無意中成為了媒體關註的焦點。喝36塊一瓶的酒,抽18塊一包的煙,堯治河村兩村民因大辦宴席,被村紀委罰款2000元。處罰是依據堯治河村出台的《堯治河村婚喪喜慶事宜管理辦法》作出的,辦法規定領導家庭吸煙不得超過每盒10元,酒不得超過每瓶60元;普通職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煙不得超過每盒2元,酒不得超過每瓶20元。消息一齣引發了網友的質疑:村委會有權力限制村民消費嗎?昨天,堯治河村村黨委書記孫開林對質疑作出了上述回應,並解釋目的不是限制村民平時的消費,而是為了遏制村內瀰漫的攀比風。孫開林說,近兩年,村裡鋪張浪費、擺闊氣的風氣非常嚴重,天天都有人在擺宴席,比吃比喝比消費。1歲也辦酒,12歲也辦酒,48歲也辦酒,瞅準機會就辦酒。一擺就是50桌,百把桌,有的一辦就是7天,想辦法把送出去的人情賺回來。
  縱橫點評:誠然,規定村民抽2元一盒的煙,村幹部和村民抽的煙分出等級,這些村規有些考慮不周。但村規民約的前提一是守法,二是村民自願,滿足上述條件,堯治河村對兩名村民的處罰也無可厚非。事實上,現在某些農村地區,大操大辦靡然成風,講排場、比闊氣,浪費過度,著實讓很多家庭不堪重負。群眾抱怨,百姓叫苦,遏制斂財不正之風,弘揚勤儉節約美德,不應僅局限於領導幹部,更應從合理引導普通百姓的消費習慣做起。因此,請理性看待堯治河村的“奇葩”村規。  (原標題:湖北一農村村規引爭議 普通村民抽煙不得超2元/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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